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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灭门案前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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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2章 灭门案前后 (第2/3页)

他在外各种调戏甚至奸淫女子。

    杨植堪比洪水猛兽,只要杨植一出门,整条街上的女子收到消息都要四下奔逃。

    杨植家里的那两位也曾经管过他,后果就是一顿暴打。久而久之,她们习以为常,不再“多管闲事”,专心于酿酒,打理酒坊事务。

    梁小花是猎户梁磊之女,17岁,跟梁磊一起住在千营县的边缘,苍连山脚下,方便梁磊上山打猎。

    一月前,梁小花去县里贩售梁磊猎取的野味和皮毛,倒了八辈子血霉,撞见了杨植。

    从此以后,杨植便纠缠不休。

    也曾有见义勇为的男子出面帮助梁小花一起与杨植对抗,但结果就是见义勇为者被杨植和他的家丁当众暴打,梁小花被杨植当众揩油侮辱。

    二十日前,杨植趁梁磊不在家,跑到山脚下梁小花的家里,对梁小花犯下禽兽罪行。

    过了两日,梁小花越级告状,直接带着诉状跑到了端州知府的府衙,击鼓鸣冤。

    越级告状的代价就是挨一顿板子,梁小花这个受害者继当街被辱之后,又在知府衙门的殿堂之上,被看客围观,趴在板凳上挨了十大板。

    为什么要越级告状,那是因为她要告的是知县家的亲戚。

    梁小花预料到了知县大人会徇私枉法,否则也不会对杨植一直姑息养奸。

    然而事实残酷,官官相护,知府大人表面上说要调查清楚,实际上只用了半天便下了定论。

    梁小花没有证据证明杨植奸污了她,衙役去千营县那条街上找过沿街贩售的商贩,无一人出面证明杨植曾经当众调戏梁小花。

    反而是杨植轻松便找到了数名证人证明是梁小花勾引不成,倒打一耙。

    因为诬告的罪名,梁小花又挨了二十大板,痛到晕厥,是被梁磊雇车给拉回家的。

    这个二十大板的刑罚也是耐人寻味。如果真是诬告,还是诬告知县大人的姻亲,那么刑罚绝对不止于此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其实知府大人也是知道真相如何的。二十大板,是他这个知府大老爷对受害者仅存的怜悯之心的体现。

    讽刺至极!

    又过了一日,正是九月初一,梁小花拖着带伤的躯体偷偷爬上了苍连山,去传说中狐仙出没的狐狸洞,乞求狐仙替她报仇雪恨。

    苍连山有狐仙的传说在千营县流传了大概一年之久。

    之所以叫狐仙而不是狐妖,是因为人们口口相传,这位修炼成精的狐狸并不是恶妖,而是可以帮祈祷之人满足愿望的善妖。

    虞青凤对梁小花的心情感同身受,看到这里时险些落泪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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